来源:医药资讯地方台
整理:NO.nine
违法销售劣质口罩重罚!
近日,天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了一批因违法销售药品、口罩被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
【违法事实】据悉,静海区市场监管局获取线索得知有人在网上贩卖假冒伪劣口罩。他们与公安静海分局联合执法,通过连夜取证查缉,现场查获假冒伪劣口罩10个,以及其隐藏在静海区沿庄镇某库房内的大量用于非法销售的各类药品。
经初步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涉嫌非法售卖药品,涉案金额40余万元。杨某某交代,各大药店防护用品短缺,他利用市民急需购买防护用品的心理,自外省低价收购仿制某品牌的劣质口罩1.7万个,再以高价通过微信出售,从中谋取暴利6万余元。
【处理措施】目前该局对上述药品采取了扣押措施。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款所指违法行为,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已决定对杨某作出没收涉案药品和货值金额15倍罚款601.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除此之外,市监局也对天津宅急快药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康护盾”口罩所标称的生产厂家“康护盾呼吸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并不存在,涉案口罩300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所指的违法行为。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宅急快药医药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生产劣质口罩企业被罚
此外,3月9日江西省药监局也公示两则因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口罩被依法处罚的案例。
经查实,南昌永德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生产了多批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口罩被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款**项,参照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两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予以召回,并处共计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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