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学界智库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其身份由“犯罪嫌疑人”变成了“被告人”
胡双飞受贿一案又有了**新进展。
据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杭州检察”报道,浙江省人民医院麻醉科原主任胡双飞受贿一案,由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已调查终结。
起诉书指控:2010年至2019年8月,被告人胡双飞身为**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5月8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胡双飞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诉即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院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该案来说,公诉的目的是将案件提交人民法院审理,确定是否构成受贿罪。”医法汇团队创始人张勇律师表示,这也意味着,从提起公诉起,当事人的身份就从“犯罪嫌疑人”变为“被告人”。
检察院作为公诉方,需要提交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及具体的犯罪情节。被告人及辩护人要对检察院的证据是否充分,能否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以及有无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进行质证和辩护。
下一步,法院受理后会确定具体的开庭日期,公诉方指控犯罪的证据材料要在法庭审理中出示,接受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质证。
据医院官网资料显示,浙江省人民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拥有**临床重点专科、省级重点学科群、省级**学科以及省级重点学科等一批实力雄厚的优势学科。
胡双飞作为该院麻醉科原主任,是浙江省麻醉领域知名专家,在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1989年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麻醉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在危重病、高龄、心血管手术麻醉、器官移植(尤其心脏移植),以及血液保护、困难气道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胡双飞被查消息是去年年底发布的。2019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纪委官方公众号“萧然清风”发布消息,胡双飞涉嫌严重违法,经浙江省监委、杭州市监委**管辖,杭州市萧山区监委正对其监察调查。
2019年以来,浙江严查麻醉、外科、设备领域,多个相关领域大专家涉贿落马。此前,浙江已有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党委书记周蒙滔、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长连庆泉、淳安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江宏斌等被当地纪检监察机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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