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招商-中国医药招商网站—神州医药网 | 网站声明
医保违规,天津14家医疗机构被处理!政策解读-神州医药网-神州医药网

医保违规,天津14家医疗机构被处理!

来源|天津广播

近日,天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1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名参保人员予以行政处理,并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14家定点医疗机构被处罚

1.天津河北京津医院

天津河北京津医院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48号),退回医疗**金。

2.蓟州区众康医院

天津蓟州区众康医院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49号),退回医疗**金。

3.蓟州区康隆达中医门诊部

天津市蓟州区康隆达中医门诊部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50号),退回医疗**金。

4.蓟州区人民医院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存在冒用基本医疗**服务医师名义申报医疗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51号),退回医疗**金。

5.南开区嘉陵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南开区嘉陵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56号),退回医疗**金。

6.天津市人民医院

天津市人民医院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57号),退回医疗**金。

7.天津南开晟佳联合医院有限公司

天津南开晟佳联合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58号),退回医疗**金。

8.天津河北老中西医医院

天津河北老中西医医院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及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43号),退回医疗**金。

9.天津河北津安医院

天津河北津安医院存在套用备案医师名义申报医药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44号),退回医疗**金。

10.天津市急救中心

天津市急救中心(天津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45号),退回医疗**金。

11.天津南开仁心医院

天津南开仁心医院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59号),退回医疗**金。

12.天津河东海津医院

天津河东海津医院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60号),退回医疗**金。

13.河北区钰林缘医院

天津河北区钰林缘医院存在套用备案医师名义申报医药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38号),责令退回医疗**金,并处罚款32429.72元。

14.河西颂世中医医院

天津河西颂世中医医院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63号),退回医疗**金。

2名参保人被处理

1.参保人员尹丹

参保人员尹丹(身份证号:12010819591205XXXX)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53号),退回医疗**金。

2.河西颂世中医医院

参保人员苏宝国(身份证号:12010219581214XXXX)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1〕第0054号),退回医疗**金。(原文标题:通报 | 天津这14家医疗机构被处理!)END

声明:本文系神州医药网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留言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推荐资讯

点击留言(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1826 企业通过我们找到了合作项目
政策解读排行榜
  • 医药资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琼)-非经营性-2023-0019
网站备案号:琼ICP备2022001664号-2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221748
神州医药网郑重提示:本网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对交易行为负担任何责任,请自行核实,谨慎行事。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联系电话:400-101-5699 手机:18815323799(同微信)(只提供招商信息服务,不卖药) 客服微信/QQ:3331677131 邮箱:shenzhouyibo@126.com 
Copyright © 2023 神州医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统计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141号
悬浮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