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终于正式挂牌。国家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任局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施子海、人社部医保司司长陈金甫、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司长李滔任副局长。
根据3月份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医疗保障局是一个全新组建的部门,其职能由人社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卫计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而来。具体职责包括:
从此也可以看出,最牵动药企的药品定价和招标采购工作是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全盘接手,此后,各位药企大佬及准入部门将会围绕招标价格、医保支付价格、医保报销目录等等,和一个新的部门打交道。
对于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机构设置,网上流出消息显示:医疗保障局下设8个组成部门,包括办公厅、基本医疗保险司、协议及法规司、内控监管司、信息中心、清算中心、经办中心以及医疗保险研究室。从职能来看,药品器材的招投标工作则将由协议及法规司负责。
此外,据专业人士根据领导的背景分析,今后医保局的重要改革措施,很可能在于医疗价格和药品价格,而很多专家也提出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是当前最亟需改革也是最容易成功的领域。到底医保局是否会从药品价格动刀,我们拭目以待。以下是关于药品定价和招标采购相关的观点:
医药价格改革首当其冲
在近日举办的“新形势下医疗保障的发展和治理”论坛上,多位专家还提出,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是当前最亟需改革也是最容易成功的领域。建议未来能够淡化政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的定价权,逐步从原来的政府定价管理转变为依托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在此背景下,招标平台妥当转型。
同时,有专家强调应依托于医保支付标准进行相应改革,建议将支付标准与目录动态调整有机衔接,对有重大价值的创新药品和医疗技术,可采取谈判方式同时解决医保准入和支付标准确定的问题;大多数不能谈判的新药或市场上已有的仿制药,支付标准的目的不应是压低价格,而应是调整不同品种、不同类别产品间的比价关系。因此,建议在现有支付标准仅依赖于实际销售价格进行测定的做法上,引入一些新的技术方法。
重要改革措施将集中在医疗、药品定价
从领导人员的背景来看,国家医保局局长由曾在财政部多个部门任职20年、任职副部级职位9年的原财政部领导胡静林出任,并非原先外界猜想的由发改委领导、人社部领导、卫计委领导出任,这说明今后医保局在经济方面的工作分量很重。
一位副局长由原发改委负责政策研究、价格管理部门的领导施子海出任,说明今后医保局的重要改革措施,很可能在于医疗价格和药品价格。
一位副局长由原人社部负责医疗保险部门的领导陈金甫出任,说明今后医保局的主要职责,还是在医疗保险。
一位副局长由原卫计委负责政策研究、基层卫生部门的领导李滔出任,说明医保局今后政策研究的任务很重,同时,基层诊疗、基层保健、基层保障将是卫健委和医保局合作的一个重要领域。
医保局为GPO带来新机遇?
医保局成为市场上最大的支付方后,将紧握钱袋“一手管出、一手管进”,为控制日益上涨的医疗费用支出、平衡医保基金收支,单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等新型支付方式必将逐步推行。
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无疑将药品采购中“平衡费用和质量”的压力转移给了医疗机构,医院将逐步成为药品采购的主体。有观点认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作为医疗机构进行药品集中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的GPO,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目前,我国GPO采购已落地于上海和深圳,亦有一些省市(如广州、湖北等)在积极布局。
医保局将加速推进医药分开
在新的医保付费制度下,医院对医生的绩效考核必然会发生较大转变:
由过去通过过度诊疗、大处方、开高价药为医院带来较大效益,转变为合理诊疗、少开药、开性价比高的药,为医院带来较好的效益。在新的医保付费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下,医院自然会产生主动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少开药的内生动力。
这就为实现“医药分开”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基础。而长期以来靠药品高定价、渠道空间大拉动销售的传统药品营销方式也将被颠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将产生革命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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