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豫桂琼滇青宁新新疆兵团,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的品种安全了:其省级带量采购产品数量已经达到了国家医保局要求!
今日(5月18日),云南省医保局下发《渝豫桂琼滇青宁新新疆兵团短缺药品联盟保供稳价带量采购文件》的征求意见稿,8省/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联合对短缺药进行带量采购。根据征求意见稿,被纳入短缺药品联盟的药品共19个品种,遴选的标准为遴选部分临床必需、供应短缺、价格涨幅较大的药品。
5月11日-12日,国家医保局在广西南宁举办“全国医药集中采购政策与实操培训班”,据医药圈流传的消息,在此次会议上,国家医保局再次要求各省的省级带量采购的数量必须要达到50个。而据趣学术整理的省级带量采购执行情况来看,目前完成数量要求的省份很少。
4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下发《关于报送渝豫鄂湘桂琼滇青宁新新疆兵团联盟省市区药品带量采购相关数据的通知》,共46个品种54个品规。加上今天这份带量采购征求意见稿披露的拟参加带量采购品种数量,其中,有9个地方——重庆、河南、广西、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建设兵团有重合,这样两种带量采购数量叠加之后,意味着这些地方的省级带量采购的数量已经达到了国家医保局的要求。
这两份名单中未重合省份为湖北、湖南两省,如果11省药品药品带量采购最终药品数量确定为46个,他们距离完成50个品种数量的目标也不遥远。
省级带量采购目标完成,对于这些省份的药品来说,或许意味着今年已经安全了,将不会再面临带量采购的压力。
短缺药迎特殊利好
而带量采购有约定采购量,保证了价格和药品销量,对于稳定短缺药供应保障来说,可发挥极大的作用。
和普通品种带量采购不同,本次短缺药品的带量采购最大特点是关于量的约定规则,中标厂家越少,那么企业的采购占约定采购量占比就越多。从这点来讲,显然,短缺药带量采购更多的是从保证供应的角度出发,尤其是很多药品之所以短缺,其原因不仅仅在于价格低,还在于销量少,所以,中选厂家越少,采购量就会越多。
文件明确:联盟采购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以联盟采购地区医疗机构各品种实际上报年度采购需求量的80%累加确定。
实际中选企业为1家的,药品采购量不少于首年约定采购量的100%;实际中选企业为2家及以上的,联盟采购地区根据约定采购量,各自划分为若干供应区域(由各省(市、区)自行确定),企业按顺序分配原则,轮选确定约定采购量。
虽然,保证采购量和价格对于短缺药是利好,不过,对短缺药申报价格有限制。文件也明确,药企申报价不得高于省级平台采购价格历史最高价,同生产企业无相关价格的,企业全国最高价申报为“无价格”,由联盟采购办公室按不高于同产品同分组已申报企业的最高价均价确定报价限价。如同产品同分组评审组申报产品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均无挂网价格,组织专家议定报价限价。申报价超过全国最高价视为放弃报价,且列入“违规名单”。
附:
已经安全的9个地方拟带量采购的产品名单
短缺药带量采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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